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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离婚是不是对男方的财产分割有影响呢?

离婚 2009-10-29 2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法院可以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关于离婚的问题还应注意: 1.关于离婚,你们可以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你们双方就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们不能协商一致,你就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起诉离婚时,你需要提供有关对方存在过错且该过错时导致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证据。 2.关于起诉地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一致的,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此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按照现有的司法实践,子女抚养需要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和教育的原则,同时一般情况下不满2周岁的子女一般都跟随女方生活。 3.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收入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等额分割。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更为具体描述你们的婚姻过程和您离婚的理由,以便我能为您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尽量维护您的合法利益。
  • 离婚时财产分割上对你有利。
  • 男方应当少分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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