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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2013年3月到期,4月10号交了辞职报告,28号去离职公司以人员不足为由不批,但由于家里有事从29号开始没去上班,走的时候把辞职表交给了人事部,,现在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属于自动离职定为旷工怎么办

其他 2013-05-05 12: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是无须批准的,直接走人即可。 即使合同未到期,也只要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离职书即可,同样无须批准。 企业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可投诉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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