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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跟老板签定劳动合同,我在工作中因为失误跟老板造成了几千块钱的损失,我现在要走。我在那里工作了两年了。我去年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没有要,他威胁我不准我走,我现在好苦恼真想跟他同归于尽算了。谢谢好心人可以告诉我应该怎么办,好心人,谢谢了。

争议解决 2013-07-12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这种极端的想法是错误的,如果你一定要走人,老板是挡不住你的,而且还应当给你支付工资,当然因你的过错给老板造成的损失,要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责任,如果不是重大过失或者故意,那是不应当让你承担责任的。责任要分清,工资还是要支付给你的。
  • 不要害怕.你有道理.
  • 你这种极端的想法是错误的,如果你一定要走人,老板是挡不住你的,而且还应当给你支付工资,当然因你的过错给老板造成的损失,要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责任,如果不是重大过失或者故意,那是不应当让你承担责任的。责任要分清,工资还是要支付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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