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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家中开塑胶小工厂,2013年4月30日再次跟客户追去年2012年11月份的货款,客户推翻以往的“好,过几天”转而把从2011年到2012年的帐全摆出来说换个方式算,按以往的方式是错的.还说我们倒欠他们钱.要我们放弃追讨货款.(原方法:每月送货数量*单价-每月客户送来的料款=应付货款)但是每月的用料他们都没有来够,很多都是我们掏钱垫料的.可是客户现在说:我们是帮他们加工的,所以他们只会支付我们加工费。为什么合作那么久有问题以前不提出来?等到现在要结束合作催钱在来说.而且客户没有事先说明只给加工费.请问客户这样合理吗?是否恶意拖欠货款?

其他 2013-05-13 09: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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