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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征收田地合法吗多少钱一个平方

征地补偿 2013-05-19 06: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各地政策不一,视具体情况而定。
  • 可以进行协商。
  • 你好,各地政策不一,视具体情况而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第25条征用土地方案依法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组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和实施所在地的市,土地征用,县人民政府土地征用机关核准,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的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征地补偿期间,将刊登在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镇),村。 征用的土地使用权的业主,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土地证书的人民政府公告指定的补偿登记为被征用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刊登在的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 ,村,听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组织和实施。争议性的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协调,协调不成的,征地批准的人民政府裁决。土地补偿费,安置争议不影响土地收购计划的实施。 土地征用费,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业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应专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需要被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一个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的个人或安置人员同意同意支付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批准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审批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恢复如下:(一)为公共利益需要的土地使用旧城区改建;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补偿的使用出租的土地使用合同期满后,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 (四)为单位,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最初分配;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及其他批准报废。按照前款第(一),(二)的规定,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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