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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不是发生在企事业单位职工在上班或上下班途中所受的伤?

其他 2009-10-30 12: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可视同为工伤的情况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第①项、第②项情形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第③项情形的,按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非工伤   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②醉酒导致伤亡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 还必须是机动车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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