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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重组家庭,现居住的房子是我母亲在我生父去世后,和继父结婚后第二年也就是2000年买的,用了9000元公积金和自己的6000元共一万五,房子本身也是属于我生父分到的,只是那时候还没买下来。母亲买下后产权人和户主都是她自己,继父是外地人没房子没钱还有一个儿子,我母亲在09年帮他把户口转到了这里,他也算是新上海人了。由于各种矛盾,我和母亲一致认为他心里还是只顾着自己的孩子,我妈想要把产权人改成我,他不同意,一定要用立遗嘱的公正的方式承诺以后房子一定是我的。如果选择离婚,他还很厚脸皮的说房子有他的份。 请问如果离婚这个房子是否真的有他的一份?如何能证明9000元公积金和6000元是我母亲的个人财产?如果证明了能否说明这房子他是分不到的?

离婚 2013-05-15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尽快把产证变更为你,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分割。 产证上因为只有你母亲一人名字,不需要经过他同意,至于出资,需要有银行流水。
  • 公房婚后购买产权通常属于共有财产,对方可以主张。
  • 您好,建议尽快把产证变更为你,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分割。 产证上因为只有你母亲一人名字,不需要经过他同意,至于出资,需要有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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