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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怀孕后只办过酒席,没登记。男方把女方赶回家,女方现在刚生了个女儿,但是女方没能力抚养这个小孩要送人可以吗?男方有权利告女方吗,男方现在要女方20万,这该怎么处理。关于这个小孩这的抚养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 2014-08-18 18: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划分问题进行约定,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如果不能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 在我国,离婚时如果能够达成协议的则可以通过协议进行约定,如果不能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但是不论是诉讼离婚还是通过夫妻双方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都需要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划分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一个解决,否则夫妻双方在日后可能会对此产生争议。
  • 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双方共同确定非婚生小朋友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的负担,在此之前,任何一方不宜将小孩送养他人
  • 可以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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