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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病请假,公司就在我请假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说我被辞退,叫我第二天上最后一天班,理由是我不能够和别人换班,(因为我是做一休一,两份工作一起做,)我说可以,公司好像应该有补偿。公司要我咨询劳动法。我咨询过后,但是第二天公司人又说劳动法有两个方面是不补偿的: 一 劳动者在培训过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 二 劳动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那么,我在公司没有接受过培训,是所在商场关于商场纪律的培训,不是公司关于我们上班的培训。其次,对公司是有一点损失,但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而且公司有两个月试用期,我从08年1月17日开始上班,到6月5号被辞,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话,我应该保护自己的一些什么权利?还有我是否可以得到一些工资补偿?谢谢!

争议解决 2008-06-07 19: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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