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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在弟弟上班的公司投资了八万元,占30%的股份。因为他的老板在我们合伙的前几年,就在工商注册了公司,实际是挂名公司。我弟弟去了之后才招员工的。之后以我的名义和他的老板签了协议,我要他盖了他公司的公章,要他签了名摁了手印,但是没有去公正,也没在工商局变更。不知道这样我算不算合法的股东呢?近三年来,没有一年的账他算清楚了,所以我去年提出退股,他没同意。要是再这样账目不清的话,我要怎样才能把我投的钱拿回来呀?

其他 2020-10-10 22: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不是合法的股东
  • 一旦经过正式登记并成为一个公司或企业出资人或股东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无论是否实际出资,是否参与经营或者是否分享利润,因此是否出任公司挂名股东应当谨慎。
  • 股东是公司法上的概念;合伙是合伙企业或者临时合伙组织的经营方式。投资更多的是一个经济概念,我认为可以理解为凡投入资金进行经济活动,都可以认为是投资。 关于你提出的新问题,因为涉及标的金额较大,处理不当有可能给你带来较大的损失,所以,康律师建议你务必在当地聘请一位好的律师为你提供代理服务。律师在这里的解答仅仅给你一个参考,但不能解决你的问题并实现你的权利。这一点希望你能够明确意识到。 关于问题的解答:1.你签订的协议是否是增资入股协议、你是否有有效的股东身份,这直接影响你的权利。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你的股东身份不能成立。具体认定要看协议的内容。 2.公司从管理需要,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任命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就有权聘任经理。所以,你不能对你的职务变动提出赔偿。在劳动法意义上,如果公司的安排侵犯了你的劳动者权利,你有权提出索赔。 3.你准备退股,这要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股份的规定;如果你签订的协议不是入股协议,则你可以以对方为被告请求判决对方承担欺诈的民事责任。 4.你想要获得补偿,这适用劳动法的规定。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最多补偿12个月(工作12年),但是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可以不补偿。
  •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是转让自己的股份。不能以退股(实际抽回出资)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可以分步操作。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否按照同比例减少,看股东的合意,如不按同比例减少注册资本,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肯定有所变动。
  • 你不是合法的股东
  • 不算合法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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