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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家医疗集团公司上班,集团分上海和深圳片区,我在上海工作两年三个月(2007年1月至2009年4月)深圳工作四年(2009年4月至现在),我职位是医院后勤(驾驶员)其中2009年四月至2011年12月未发一分钱加班费,2012年1月至现在,延时每小时7元,周末周日100元我的工资是35000保底,延时和周末周日另计,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其他 2013-05-26 08:0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金
  •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您好。 发生加班没有安排补休的需要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索求需要有证据予以证明。
  • 主张加班需要证明加班事实。如有证据可申请劳动仲裁
  • 可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金
  • 主张加班需要证明加班事实。如有证据可申请劳动仲裁
  • 收集加班的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加班费,如果没有证据很难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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