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0年一起债务纠纷起诉到法院,诉讼保权,我提交保全费2400元人民币,工厂财产由对方老赖保管,有照片和财产明细单,法院已备案,2005年我胜诉----工厂财产所剩无几,拍卖所得5.2万,败诉方老赖尚欠本息至2008年5月1日止87.23万元人民币,败诉方老赖78岁,在诉讼期间已经把财产转移到亲戚和儿女名下,房产更名到女儿名下,只剩烂命一条,每个月只在老赖工资里扣300元还欠款,问题一:在诉讼期间老赖转移财产合法吗?老赖说财产财物已丢失又没有报案,能推卸责任吗?问题二:诉讼期间我已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和足额保全费,其实没有达到保全效果,我的损失是不是要有法院赔偿?问题三:如果保全费退还给我,那么当初为什么要收保全费呢?

调解 2008-06-18 20:3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