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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拿到经济房指标并相继摇号中得经济房购买确认单,在等待交房签订合同之前因需向银行办理按揭更方便贷款,8月特把我婆婆的房改房过户给了我老公(办贷款手续的工作人员也未说明过户到名下有房产就不能购买经济房了),9月份我们用银行所贷之款交了房子的首付,合同也已经签了下来,因为经济房确认单已过期需办理延期时才被告之我老公名下有房产不能购买经济房了,现在我们想把婆婆的房子再转回去都不行民了,房产局的人说数据库有记录没办法抚去,我们也咨询了很多都表示没有办法了,只能退房,并且有可能还要交一定的违约金。我们确实是四个人住在60几个平方的房子里,现在连小宝都不敢要,没有地方可以住,如果说我们永远地丧失了经济房的资格那我们就只能购买商品房,可是那明显就得多交20-30万,我哪里能承受得起啊!要是能就不会买经济房了,唉,真是急死了!金律师,您能帮帮我吗!?能告诉我还有什么办法想吗!

银行 2009-11-04 20: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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