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方为发包方,乙方为承包方。十年前甲方把土地租给乙方,租期为三十年。并收了乙方的所有费用。而乙方在合同上写明,收回时甲方应补偿乙方种下的芒果树的钱。而今,甲方的合同已丢失,乙方却不肯补办合同。 甲方为了避免纠纷,希望补办合同。请问甲方是否有权利要求补办合同?现今面临国家征用土地的问题,甲方应该如何赔偿乙方的果树?现今果树已有十年树龄,为芒果树。

拆迁补偿 2013-05-31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