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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伤父亲因工伤造成右拇趾末节皮肤,软组织缺失及趾骨外露.活动关节能够活动,目前,皮肤及软组织已经愈合,有一块伤疤,只是伤口处还有疼痛,现在夏天不能穿凉鞋.有时会伴有脚后跟疼痛.还会因为天气变化伤口处会有疼痛。当时考虑到父亲伤好后还能继续上班(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当时对方给我们两个方案:1:一次性了结(三个月工资,二个月护理费,营养费。伤后继续上班,以后有什么情况不再找对方,已经签字确定);2:等三个月进行伤伤残评定。当然因为看没有伤到骨头,没有造成关节缺失。经过双方协商,采用第一条方案。三个月后父亲如期上班,但是目前伤口处会疼痛,不能穿凉鞋,假如上午穿凉鞋,下午便会疼痛,现在还会随天气变化会有疼痛。如果我现在要求伤残评定,能够评残可以要求对方伤残赔偿吗?

其他 2013-05-29 09: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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