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个人给一个公司干了点房屋维修的活,对方让我开发票,我该怎么开

个人税收筹划 2013-06-04 11: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核销。 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一份 (二)《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一份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