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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生育一儿子,男方有一个智力残疾妹妹,以后儿子既要赡养父母又要赡养智力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姑姑,请问有这方面的二胎规定吗?

其他 2009-11-09 21: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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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电天津市民政局,大家有问题可以点击我的照片进入主页后就可以和我在线沟通。
  • 天津市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 但该未生育的今后不允许再生育。 你根据自己情况在咨询一下计生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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