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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月初劳动仲裁做出终局裁决,原单位上诉至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今日收到法院传票,传唤事由是:听证,请问是什么意思?二、应诉通知书上写“你方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二份。”可以不写答辩状吗?我也不知该如何写。三、原单位申请书上请求事项:1、判令撤销..《裁决书》第三点裁决决定;2、本案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基本就是在仲裁答辩书上的内容,最后:请人认为,鉴于被申请人拒绝申请人在维持劳动报酬前提下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2013年12月31日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申请人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请。我不明白的是原单位要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最后又写依法提起诉讼,终局裁决单位不是不可以诉讼的吗?望好心人回答。 我08年后与原单位连续签订了4次固定合同,2月底合同到期,我希望续签无固定合同,原单位以第三次没有续签无固定合同,我在单位工作未满10年为由不同意签订,合同到期后与我终止合同,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我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支持我的诉请,做出终局裁决。

其他 2013-06-07 06: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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