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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4年,月薪2000多,车间基层干部。每月上班28天,每天加班3小时。合同写770元工资,每周上5天,每天8小时。超出770元的部分算做加班费吗?如不算追讨需要什么?谢谢!

其他 2009-11-10 04: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770元工资是指每月上班21.75天,每天上班8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凡超出该范围的劳动时间均是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员工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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