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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原住在大连近郊,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书。2000年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地上房子并没有拆迁安置。2009年开始拆迁,只补偿地上附属物,院落空地不补偿,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补偿。拆迁办人说土地已变性,补偿已给村委会了,找他们要。这种说法对吗?我不接受,我认为,通过征收只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而中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是两权分离的,房子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土地变性并不等于使用权收回。请律师帮忙释法,谢谢。

征地补偿 2013-06-18 13: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是补给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费补给房屋所有人,土地使用权被征收人取得后再依法出让
  • 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是补给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费补给房屋所有人,土地使用权被征收人取得后再依法出让
  • 房子补偿,不给土地补偿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 土地征收是有补偿的 包括土地的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你是有土地使用权的 你有权获得补偿
  • 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是补给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费补给房屋所有人,土地使用权被征收人取得后再依法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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