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婚姻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了,孩子现在8个月,夫家把我逼回家之后,我在娘家的半年他们家根本就没有过问过,孩子的爸爸现在一直没有工作,只是寄过两次钱,一次1000一次700,700寄过来之后又问要回200,然后现在一点音讯都没有,他家一点都没有想过要这个孙子,他妈看我不舒服就是我曾经的出院记录,上面是孕4产1,但是那是和他儿子结婚之前的事情,再说了他儿子又不是不知道,我现在想和这样不负责任的人断绝关系,我可以得到赔偿吗?还有宝宝在我家生活的半年他们家没有过问过,那我可以要适当的赔偿吗?还有宝宝的抚养权呢?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帮助!

离婚 2013-06-13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选择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协议离婚中的子女问题   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双方是协议离婚,对子女问题的具体处理一般是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愿意随哪方生活。   诉讼离婚中的子女抚养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追问】请问律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为我孩子争取到什么吗?还有我可以争取到自己什么利益吗?
  • 起诉离婚,争取小孩抚养权,由对方支付一半抚养费。对方若不存在与第三者同居或家庭暴力致婚姻破裂等无过错行为时不能要求赔偿。
    【追问】现在是他家不负责任,在逃避责任!难道这样都拿不到我应得的赔偿吗?
  • 不能获得赔偿,但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追问】我现在不是想要我的赔偿,是想要孩子的赔偿,那样也不行吗?因为现在是他在逃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