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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四年级学生上午预备前到校玩单杠,被另一学生碰到摔伤,致使左手骨折,请问学校需不需要负相关赔偿责任?

其他 2013-06-13 11: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学校负一定赔偿责任
  • 你好 另一学生的家长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责任的也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所以,按照这个情况,你可以考虑以对方学生、学生家长及校方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 学校应该有一定责任,对方孩子家长也应该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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