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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我为朋友高某做担保人,当时我19岁填写的是空白合同,后来因为手续的原因贷款没有下放,之后找过银行的主任要过手续也没找到,时间长了就忘记要回来了。今年6月我账户被冻结,去法院查询到我给两个不认识的人做的担保,然后着两个人没有还款所以把我的账户冻结了。我有证据证明当时合同是空白的,还有也有证据证明我与两个借款人不认识。我与银行打官司我能赢吗?

其他 2017-08-31 08:1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若有证据证明当时是给高某作担保未担保成,且当时是在空白合同上签的字的话,这个是可以应诉的
  • 你好,打赢的可能性很大,建议当面洽谈
  • 银行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
    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一、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二、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三、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借条属于借款合同,当然算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
    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
  • 您若有证据证明当时是给高某作担保未担保成,且当时是在空白合同上签的字的话,这个是可以应诉的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官司应该能打赢。
  • 个人认为,案子输的可能性大。
    【追问】为什么?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官司应该能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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