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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因为和朋友Z合伙做生意.开始为了尽快发货,就注册了以Z的名义的独资公司(注册地在国外).我先期投的15万就作为借款,并由Z给我写了一份借据.但是该借据没写明还款时间.请问这样还能否要回我的钱?该如何办理?谢谢! Z是中国公民.

争议解决 2008-06-12 1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在20年内随时要求对方还款,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 首先得弄清楚你投入的15万是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还是借给他。如果是合伙做生意应该不是要求Z还债了,而是退伙。而如果是借款,根据《民法通则》第62条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您可以在20年内随时要求z还欠款,至于方式楼上的已经说了。
  • 你可以在20年内随时要求对方还款,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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