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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他们家房子能有我的吗,还有就是他结婚三年经常大我,我怀孕时也打,再外面还聊女人,可以要求赔偿吗,对我精神上心理很大伤害

离婚 2013-06-24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第二,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第三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第一,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第二,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第三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所谓的青春损失、机会损失等等都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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