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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湖北的 我是广西的 结婚证是在湖北打的·有一个女儿·现在我和我老公已经没有感情了 ·而我们现在也两地分居1年多了·而我的户口没有迁到湖北·那么我想请下·离婚要准备什么资料?

离婚 2013-06-25 1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
  •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 协议离婚很简单: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
    【追问】那我的户口没有迁到湖北 ·我还要在广西开什么证明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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