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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以前出门,路边1档缓步起车转弯,发现对面车道上有辆带人电动自行车驶来,那人嘴里叼着烟,低头找东西,他车速在40脉左右,遂即停车狂按喇叭,对方反应不及歪倒在我车上划了过去,车尾灯至倒车镜全都被电动车车把挤了进去,因为我只保了强制性保险,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管他不管我,到了医院做了脑CT,排了片子医生看后说肩膀肌肉拉伤,建议开点消炎药回家静养一周到10天,但经过对方父亲强烈要求又做了核磁共振和点滴。交警让我们双方自己协商解决。我跟对方父亲商谈了3次,对方父亲要求医疗费,修车费和误工费。4天的医疗费用2000元,修车费1000元,误工费2000元,共5000元,但是大夫都不建议打针,他父亲说他是开装载机的司机,一个月4000元,我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要他的特种车辆驾驶证,对方没有,后又改口说是开出租车的司机,我又去了保险公司,要他的出租车上岗证,他也没有,后来才支支吾吾的说是没有工作。双方讨价还价不成功后经过交警裁决,因为我占道虽然是停车状态,但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刮蹭我负全责,他把医疗费用清单拿到了交警队,医疗费用是1620。我又带着他去了保险公司,核算完毕他父亲不满意,要求还继续治疗打针,而且继续产生的费用还让我给支付,我想请问下律师,这种情况找哪些部门介入或者是怎么才能了结此事,对于对方的无理要求怎么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其他 2013-06-29 09: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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