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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在公司做了9年,在去年4月公司一个电话就让我不要上班了,没有与我办理任何手续,这个做法合理吗?现在我还算是公司的员工吗?如果我现在要告公司,可行吗?

其他 2013-06-25 07: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还可以,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限是一年。从你离开单位开始计算时效。像你的情况单位要向你支付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你最好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 还可以,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限是一年。从你离开单位开始计算时效。像你的情况单位要向你支付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你最好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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