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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3大学应届毕业生,当时找工作时,和现在的单位签了三方协议,但是我现在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单位,想违约,问是否需要赔付违约金?如果不想赔付,应该怎么做?由于新找的公司想要我尽快去报到,拜托!请各位律师支支招,由于违约金不是笔小数目,而且我现在基本上作为实习生都在天天加班,周末也加班,所以真的感觉在这个公司做的太累了,而且条件也不是很好,所以拜托了!三方协议如下: 甲方:公司 乙方:本人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标的)甲方已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乙方已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 第二条(劳动或聘用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 1、甲方聘用乙方初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从乙方报到之日起计算。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甲方为乙方提供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4、乙方第一年的收入税前为人民币XXX元/月,税后为人民币XXX元/月。 第三条(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1、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或经体检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标准的; 2、《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所反映的内容严重失实; 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户就业,申请居住证等未获得批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1、经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卫生部门确认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 2、不履行本协议,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3、被撤销或宣告破产的; 4、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相应劳动手续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第五条(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就乙方由于参加国家就业项目、应征入伍、升学(留学)等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形达成如下处理办法:内容无。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 乙方到甲方报到后,双方应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订立后,本协议终止。

其他 2016-09-01 10:2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应支付违约金。
    【追问】那我如何跟公司说呢?公司现在一定需要我支付违约金的,怎么办呢?
  • 不应支付违约金。
  • 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同时《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即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这一方面是为了免除当事人举证的繁琐,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违约金合同约定
    违约金合同约定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因此,笔者同意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的观点。违约金既是一种责任形式,又是一种独特的担保合同履行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拟违约的一方就会衡量其违约的后果,如果约定了明显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尤其是违约金超过了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时,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会在权衡利弊后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因此,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且惩罚性越强,担保效力越强。
  • 《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 【可以约定劳动者担违约金的情形】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你好,如果你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三方协议的签订主体为毕业生、用人单位与高校三者之间,签订三方协议时毕业生的身份为学生,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适格劳动者,三方协议的签订并不表示该毕业生与该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议本质属于一份民事协议,受民事合同所调整。三方协议中可根据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违约金等相关违约责任是合法有效的,一旦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就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你不去属于违约,应该支付违约金。
  • 不应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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