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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原西山上村名,在早些年以前,国家对煤矿调整,把我们住的房屋进行拆迁,今年村长让老百姓有户有房的按40平米平价825元,超出的房屋平米按1500元/平米的条款,让老百姓出钱住,现在又将我们的土地征用做公墓,让村名签了一份意见同意,按每亩23000元征用,不知道合理不合理?还有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13-06-25 22: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做公墓是用于商业,需要严格审批的,看是否已取得相关手续
  • 不合法,请详细说明情况或致电律师才好帮您具体分析并告知您详细操作方法。
  • 你好,根据你们叙述,可见当地政府违法情况严重,过分压低补偿款,欺压百姓不懂法律,你们可针对违法采取维权措施,启动法律程序,为自己争取到合法权益,
  •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土地征用做公墓应有相应的批准手续,否则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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