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07年9月结的婚,婚后生育一女,现1岁9个月,在我还在哺育期时,男方在外有了外遇,导致后来争吵不断,甚至厉害时,男方会大打出手,感情已到了无法修复的可能了,我们在今年10月开始分的居,因为事关经济补助的问题,男方一时拿不出钱来,但又不愿意签分居协议,以致我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包括小孩我也无权过问,(小孩现在一直在男方老家湖南由其父母带着,我和他一直在深圳工作,)因其父母一直不愿意让我接触小孩,我今年好想把小孩带回来娘家(娘家在广东惠州)过年,请问我应该如何才能将小孩带回?我有这个权力吗?

争议解决 2009-11-17 23: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