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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今年6月30日早晨,因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 我的问题是:当时我是上晚班,早上8点下班,下班后单位还要开安全学习会,直到8点30才下班。在下班途中才得到女儿(9岁)的电话,医生说送得太晚了,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对单位占用我的下班时间开会,导致我母亲没有及时的得到治疗,我是否能够追究单位的责任,要求其赔偿抢救费和部分安葬费,请各位专业人士给指点,谢谢!

其他 2009-11-17 1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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