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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概12月份,我妹妹在一家公司上班时导致的手臂粉碎性骨折,由于刚刚毕业,且她们公司没有给员工买任何的保险,所以我妹妹也不知道还有工伤这个说法,所以当时就和公司签了一个类似于合同的协议,大概意思是所有医疗费用公司及个人各承担一半,由公司垫付,垫付部分由我妹妹以后的每月工资里扣除为止,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赔付吗?

其他 2013-06-26 07: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可以拿着当时的医疗诊断证明还有病历本、劳动合同等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的等级索赔;2、和公司签订和合同协议也是不合理的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照级别索赔。如果没买社保,则有公司承担责任。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那个协议无效,你们可以主张由公司支付全部的费用。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妹妹单位未购买社保,所有因为受伤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都由公司来承担。
    【追问】您好,谢谢回复,想问下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呢?因为毕竟签了一份类似协议的合同。大概时间过了有半年了,但是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时的钢板还未到时间取出,现在才提出会不会对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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