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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一轿车正常行驶,自西向东开,有一辆汽油三轮车由北向南向西上道,是个丁字路口,他上路太快跑到我的车道上,我为了躲他我撞在路边的小树上他撞到我车的左前边,他的车无牌,也没本。出事后报120,110,三轮车主脑出血开了刀现在还不会说话呢,交警说他还需要治疗不能出事故认定书呢,车也不让动呢。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3-07-01 16:4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由于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您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 可以调解赔偿
  • 可以调解赔偿
  • 结合实际情况督促交警尽快做出事故认定。
  • 现阶段只能是督促尽快出责任认定书
  • 可以调解赔偿
  • 督促尽快出具
  • 由于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 可以调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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