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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网络营销取得重大发展的一年,各种电子商务网站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网民对于网络营销的积极性也比以往有很大提高。但与此同时,与网络营销相关的各种纠纷也日渐增多。 近日的“今日说法”节目报道了一起有关于网络营销的案件:一位消费者在某电子商务网站(XX网上大卖场)上购买了一件商品,后来由于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向该网站索赔,但该网站以“卖出商品的并不是该网站,而是在该网站上租用空间进行经营的的另一商家”为由(类似于传统商场内的柜台租赁经营)拒绝赔付。消费者一怒之下将该网站告上法庭。 请思考: 1、 你认为法庭应该如何判罚,为什么? 2、 通过这个案件,你认为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其他 2009-11-18 10: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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