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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整合解除我劳动合同,工作已15年,已签无固定期合同,该怎么赔偿我?请说详细点,令外能要求1.5或2倍陪偿不?我在深圳打工的。

其他 2013-06-27 21:3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 需要支付您双倍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 每工作一年补偿2个月工资
  • 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起来相对有利
  • 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 一年一个月补偿金,若公司违法,则一年两个月赔偿
  • 你单位如果是违法辞退,要赔偿你双倍经济补偿金,你最高可获3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不过你必须有证明证明单位违法辞退的事实。
  • 如果裁员,按一年一个月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雇,按一年二个月赔偿,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违法解雇,你可以主张2N的赔偿,工作15年,可以拿到30个月的工资。
  • 根据你所述,公司应是违法解雇你,应该向你支付赔偿金,根据你工作年限,一年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 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公司确实因为经营发生困难,需要裁员的话,并且按照规定程序裁员,那么被裁员工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否则,可以要求支付一年两个月的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你对比一下,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以上条件,或者单位是否有可能拿以上条件当借口。   如果,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纠纷应该先仲裁才能到法院起诉。你也可以寻求劳动部门或者工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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