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在09年三月份申请离婚,对方不同意,审判长建议我自行撤诉,说这样可以缩短时间,半年后二次起诉,一般都会判决离婚。但在此期间对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处理我们婚后的一套商品房,请问,这种行为能视为规避财产吗?我现在再次起诉需要怎么进行?谢谢

离婚 2009-11-18 18: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买卖无效。如果二次起诉,最好委托律师办理。第一次起诉后撤诉,是你的失误,不会引起二次起诉会判离的效果。
  • 你们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需要你们共同同意才能处分。可以申请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同意买卖可以申请保全财产,以免你利益的损害。
  • 在你不知情的状况下,你可以起诉确认商品房交易无效。目前这套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他无权单独处理。
  • 你们还存在婚姻关系,而且现你也未起诉要求离婚,因此很难界定为对方在规避财产。你如不想继续这种婚姻生活,建议你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尽快起诉起诉要求离婚,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对方的行为,已构成婚姻法所规定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那么,对于他转移的部分,如果您要撤销买卖合同这么操作的话,成本太高、时间过长,意义不大,建议到房地局调查相关过户资料,如果您是西安的,可以到香米园产籍处查询。 然后,在再一次起诉时,提供上述相关证据,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会依法处理,您的利益可以得到一定保证。 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问题,我建议慎重启动,如有能力,建议还是委托律师代理收集证据作好起诉开庭准备。
  • 建议你先起诉确认商品房交易无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