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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结婚后,女方户口未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女方娘家,因政府修路,被占。获得两套房屋,一套归女方父母,另一套归女方所有。请问女方所有的一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3-07-18 12: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 婚后取得属于共同财产但拆迁具有一定特殊性如遇相关纠纷最好请律师看过相关材料后再定夺
  • 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
  •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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