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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物权法》第223条第五款中所说“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里面说可以转让的,那么怎么区分,哪些是不可以转让的?还有,如何界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法律依据有哪些,谢谢!

其他 2013-07-08 08: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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