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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住在青岛市南区兴安支路7号,琴岛山庄0层,最近家里地板渗水,经多方查找,得出结论,隔壁单元地下自来水管道渗漏造成,但是隔壁的一楼住户家里没有漏水痕迹,我母亲家里地面比隔壁低半米左右,导致渗漏的水从我母亲家地板漏出。 小区水费交到物业部门,理应由他们负责维修,但是该物业,要我母亲到隔壁单元做工作,请每户居民缴纳每个水表300元,进行一户仪表的改造,此小区每家水表数量不一,有的家里两块或者三块水表,改造很多人不同意,物业能做的就是每天定时开关总闸,控制隔壁单元的用水,而我母亲家里漏水状况没有根本解决。 我打过自来水公司的 *** ,他们可以对地面以上的管路故障提供有偿服务。地面以下的找物业。 请问:我们怎么办?

调解 2009-11-21 15: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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