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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孩很相爱,而且现在怀了他的孩子,但是我家里不要我和他在一起,还要告他,我又不是被他强奸,是自愿的,如果我家里人告他,他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吗?

离婚 2020-03-21 07:5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对方不构成犯罪,但是,你不成熟,17岁结婚,生子都是违法的。不能正确理解两性关系!!!
  • 1、同居期间导致强奸犯罪的情况比较特殊,一般多是处男女朋友,后发生矛盾造成的,同居一般定义为非婚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既然不是婚姻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一方就没有义务为另一方提供性服务,所以就容易构成刑事犯罪。
    2、强奸罪是刑事犯罪,一旦被公安采取刑事拘留,请及时委托律师
    3、《刑法》第236条规定能够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犯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同居,是非法的,但是否构成强奸,要看具体情形。
      如果在同居期间,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或者与十四周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无疑,依法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使用暴力和威胁方法,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属于强奸。
  • 强奸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如果同居的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平时有正常的性生活,个人认为不算强奸 。但是如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满足相关条件,存在暴利的情况下,通常可能被认定为强奸,从而被依法进行相关刑事责任的追究。
  • 对方不构成犯罪
  • 不构成犯罪.
  • 此不构成犯罪
  • 对方不构成犯罪
  • 只要你一直坚持说是自愿的,一定没有刑事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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