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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在农村与人举行结婚典礼后,遂同居生活,户口也已迁于男家,但我家多次催其结婚,男方总是借故推托,现已生一女,最近发生矛盾,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如何分割?

离婚 2008-06-15 11: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分割,以照顾女方,多分。
  •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不产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妹妹只能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可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现在没有事实婚姻之说,我国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各自取得各自的财产,没有均分一说.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www.lawwj.cn
  •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不产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你妹妹只能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 94年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了,所谓的事实婚只是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原则上予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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