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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驾小汽车行驶到十字路口按绿灯正常行驶,被一个驾驶一辆无牌无证、超载(3人)、冲红灯的摩托车相撞,造成4人受伤(含摩托车司机)。由于我丈夫验血含40%的酒精(属酒后驾驶),被定为次责摩托车司机被定主责。由于摩托车司机没给钱给住院的那三个受伤乘客,现在她们要告我丈夫连带责任,受伤乘客的所有医药费都要我丈夫出,然后再让我们去向摩托司机索取。有这样的法律吗?我们应该怎样像他追回所附的钱?如果他真的赖死不给,我们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09-11-22 2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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