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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姐37岁,精神病离婚。生有一女跟她父亲,一母亲也患精神病离家出走了。爸爸离世。我有自己的家庭且家境不好。请问可以进福利院吗?谢谢。

妇女儿童权益 2015-04-01 12: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好,当然可以的。
  • 夫妻中有一方离家出走,另方如果想离婚,可以起诉离婚,离家出走满两年,即可以向其所在地法院提出一方失踪的申请,法院在受理后进行公告,在公告期满,被申请人仍无下落的,法院以裁定书的形式认定被申请人属于失踪,凭法院的裁定书可以向法院起诉与对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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