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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硕士毕业后与一家央企签约,工作一年零四个月之后,由于单位大幅度降薪,我主动提出离职,开始的时候公司不给我档案,后来我请了一位律师,经过和单位的协调,我拿到了档案,但是在我把档案准备挂靠人才市场的时候出了问题,档案里面缺少《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 》这个文件,导致我档案无法挂靠在人才市场。而当时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公司并不给我提供此表,现在人才市场说要我打印这个表之后让公司盖章,但公司以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为由,不给我盖章。缺少这个文件,我档案就无法挂靠。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1.我已经工作一年零四个月了,公司理应给我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吧?现在我档案无法挂靠,就是由公司造成的,是不是属于公司的责任?2.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我现在这种档案里由于缺少材料无法挂靠的问题,是不是属于公司给我办理的档案盒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完备?我是否有权起诉公司要求给我彻底办理完毕?3.此种情况下如果我考虑起诉公司,应通过何种方式起诉?

其他 2013-07-08 1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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