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建筑工地一名临时雇佣的拖拉机司机,工作期间已给其指定了工作区域,但他在非工作时间(夜间)私自到地下室,导致摔死,死亡地点并不是他的工作区域,他的车上装了一些钢筋废料(装钢筋废料也不是他的工作内容)。工地认为他有偷钢筋的很大嫌疑。刑警已得出意外死亡的结论,上级建筑工地管理部门也认定建筑工地防护等各方面无问题。现家属要求进行赔偿,施工单位认为不是自已的责任,也不是工伤,而且刑警也认为施工单位无责,不愿赔偿,请问施工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工伤赔偿 2009-11-26 0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因对方不是在工作期间也不是因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而受伤的,并不属于工伤范围。 因是雇佣关系在雇佣损害赔偿中,如雇员自身有重大过失,可以适用过失相抵的原则,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