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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福建省某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承包的“某三标A3-A1#~A3-A8#楼”(工程地点在某区)工程项目的木工班组长。该项目主体结构已经封顶并于2008年9月28日验收,按协议福建省某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某三标A3-A1#~A3-A8#楼”项目部答应与我班组核对工程量并支付我班组的材料及工资款项,况且我班组在2008年11月10日前把该项目的工程量计算书送报项目部。该项目部负责人以种种理由不与我方核对清楚,以工程量未核对完成为由拒绝支付我方的材料和工资款项,并扣留我班组材料。致使我方陷入困境,材料供应商和工人时时刻刻追着我要钱款,况且该项目已经于2009年9月18日竣工验收完毕,该项目部还不和我方结算。

其他 2009-11-29 07: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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