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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一共有3个儿子,根据当地习惯,我父亲排行最小结婚没有分配宅基地,和老人同一个宅基地,我家是经过审批翻的房子,面积大概在200平米,爷爷是原来的房子有50多平米的,这些都有建房批准文件,不过家里只有一个宅基地使用证,上面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拆迁宅基地使用权是补偿的大头,我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我爷爷就生病死了,没留遗嘱,我的2个伯伯要来分我爷爷的遗产。 我爷爷能得的补偿是建房批文上他申建的50平米补偿,还是整个宅基证上250平米补偿均分后的所得,我伯伯说我家和我爷爷是同住人,补偿是每个同住人都是同等份额的,他这样说那我爷爷的补偿岂不是不止他自己申建的50平米了吗?我家的申建的平方也要补给我爷爷,然后作为遗产来分,这合理吗?我怎么感觉都不合理啊,而且我家里还是单亲家庭,这样的话我伯伯家原本和我家拿的差不多,现在分了遗产后就比我家多很多了,我家申建的平方不应该算成我爷爷的遗产吧?我爷爷的遗产到底如何算?

拆迁补偿 2013-07-09 13: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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