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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北省宜昌市**上班!在上班2个月后签约了一份合同!上面没有写出辞职要扣40%的工资不给!但是有写辞职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可是我上班半年一直没看到规章制度的东西写在那里!直到我辞职才给我看到!我该怎么办?这种合同有效吗?

其他 2013-07-10 20: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属于部分无效合同
  • 属于部分无效合同
  • 属于部分无效合同
  • 该合同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部分无效合同。该公司在你上班2个月后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月内签订合同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第二月起)。如果你想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解除后,单位应当支付全额工资。如果产生争议,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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