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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企业,在夏天气温高的时候,给职工放了一定时间的高温假,这是企业给职工的奖励(我个人这样认为) ,是企业关心职工的作为,如果借此就把职工的年休假混为一谈,还称得上是为了关心职工吗?到底,职工的年休假受不受保护u?是不是,且也可以随便把年休假让职工集体休?还是职工自己有自主权???

争议解决 2008-06-20 08: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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